中国古代社会曾经有“株连九族”的做法,指一人犯死罪,扩大到所有一个大家族成员都跟着属于犯罪,一律当斩。这都是过去的观念,不曾想在21世纪的加拿大,有人却为了政治目的,把这一观念进一步扩大,一人犯罪,就试图把整个族裔都当作罪犯。
近年来发生的申小雨遇害案,震惊了华社。13岁的华裔少女申小雨,于2017年7月18日在卑诗省本那比中央公园内被害,警方经过长期的调查,做了大量的工作,寻访了大量的证人,认真审视了一千多小时的监控视频,于近日确定凶嫌,正式逮捕的28岁的男性、叙利亚籍永久居民阿里(Ibrahim Ali),向他发出一级谋杀罪的指控。该凶嫌于9月14日在卑诗省法院首次聆讯。
一个13岁的鲜活生命,就这样突然陨逝,令人痛心。这一凶杀案的告破,对申小雨的冤魂是一种告慰,正义虽然迟来了一年,但始终得以伸张。残忍杀害一个13岁的华裔少女,罪不可赦,应将凶手绳之以法!目前法院才刚刚开始审理,公众对被告的犯罪动机和过程没有太多信息,公众人物也不会对案情做过多评论。被告与申小雨素不相识,相信是随机作案。
与有些人散布的消息不同的是,警方幷没有隐瞒被告是来自叙利亚难民的身份。卑诗综合凶杀案调查组(IHIT)警司理查森(Donna Richardson)在记者会上指出,28岁的疑犯以叙利亚难民的身份进入加拿大,通过教会和慈善团体赞助而入境,目前持有永久居留身份。
但是这位警司也同时提醒不要因为此案对难民带来冲击: “我认为,大体上,来到这个国家的难民是努力工作的公民,他们为能来加拿大而高兴,我希望我们看到这个事件的本来面目:这是一个孤立的个案。”
卑诗省移民服务协会也发表声明指出,“这是一个令人惨痛的案件,我们与公众和遇难者家属一起,期待为申小雨伸张正义。与此同时,我们希望公众不要因为一个族裔社区中的一个人的受控犯罪而给整个族裔一概打上污名。”
一人犯罪,整个族裔成了“罪犯族群”?
不以个案代表全部,这是负责调查的警司提出的忠告,也是加国社会所尊崇的常识。但有的大忽悠却故意反其道而行之,以个体来代表全部,渲染对一个族裔移民的排斥,一个人犯罪,要刻意去株连全族。
叙利亚难民社区自发组织烛光悼念活动,前往法院门口为申小雨悼念,呼吁法律严惩凶手,将罪犯绳之以法,并希望社会不要对难民给予冲击。而华人社区中有的人士却说“罪犯族群到法院门前搞所谓的点蜡烛默哀”,发出呼吁要去搞示威。因为政治,因为某些选举候选人,悼念就由此而变味了!
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可能加拿大就没有任何一类人符合落地的资格:如果有华人犯事,比如李伟光杀人案,是否同样来个大忽悠,可以以个案株连全族,认定所有华人都不应该来到加拿大?
如果有华裔留学生犯事,比如杀害9岁华裔女童的留学生、或者是杀害自己同学并残忍将尸体分成若干块的留学生,是否就应该认定所有留学生都不应该来到加拿大?
同样,如果有白人犯事,比如Fredericton的白人枪杀两名警官、两名路人的案件,是否就可以忽悠认定所有白人都是种族主义者,所有白人都不应该来到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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